好消息!出口貨物因疫情原因退運免收進出口關稅
2020-11-04 09:20:18
2020年11月3日,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聯合印發公告,發布了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運貨物的稅收規定。對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報出口,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,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貨物,不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、消費稅;出口時已征收出口關稅的,退還出口關稅。同時,公告也明確了稅收規定實施中有關手續要求等。
來源:關務小二整理自財政部。